投資人關係

內部稽核之目的
實施內部稽核之目的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內部稽核之組織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之設置,係依公司規模、業務情況、管理需要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設置隸屬於董事會之內部稽核單位,依工作範圍及業務置適當人數及適任之專任內部稽核人員,並設置職務代理人,其代理執行稽核業務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內部稽核之運作
  • 內部稽核人員應具超然獨立性、以公正客觀之立場、求真求實之精神、忠誠勤勉之態度,執行內部稽核業務,惟稽核單位無解除各單位執行之責任。
  • 內部稽核人員應依風險評估結果擬定年度稽核計畫,經董事會通過後執行,並作成稽核報告,提供管理階層參考,於法定時限前交付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查閱。
  • 內部稽核人員與受查單位應就查核結果充分溝通,對於查核所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據實揭露於稽核報告,定期作成追蹤報告,依法定時限交付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查閱